• <small id="swo0a"><button id="swo0a"></button></small>
    <strong id="swo0a"></strong>
    <li id="swo0a"></li>
    <li id="swo0a"></li>
    <small id="swo0a"></small>
    <sup id="swo0a"><button id="swo0a"></button></sup>
  • <li id="swo0a"></li>
  • <li id="swo0a"></li>
  •  

    [2020抗疫政策]關于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

    分類: 政策法規

    作者: 成都成信宏財稅咨詢有限公司

    來源: 成信宏財稅

    發布時間: 2020-03-04

    【摘要】: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稅總函〔2020〕37號國家稅務總局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,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,

   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延長2020年3月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
    稅總函〔2020〕37號

    國家稅務總局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稅務局,國家稅務總局駐各地特派員辦事處,局內各單位: 
    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,便利納稅人、扣繳義務人(以下簡稱納稅人)辦理納稅申報事宜,稅務總局決定延長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,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    一、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,在全國范圍內將納稅申報期限由3月16日延長至3月23日;對3月23日仍處于疫情防控一級響應的地區,可再適當延長納稅申報期限,由省稅務局依法按規定明確適用范圍和截止日期。
    二、納稅人受疫情影響,在2020年3月份納稅申報期限內辦理申報仍有困難的,可以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。
    各地稅務機關要認真遵照執行,遇到問題請及時向稅務總局(征管和科技發展司)報告。

    國家稅務總局
    2020年3月3日